關于舉辦最高院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二)條文精析與應對策略培訓班的通知
時間:2019-01-11 10:40 來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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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2018年10月29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解釋》(二),《解釋》(二)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討論通過,將于
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釋》(二)的發布與實施,或將成為解決建設施工單位各類工程糾紛問題的及時雨。
為幫助各單位了解掌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的要點、難點與案例分析,針對《解釋》(二)以及其相關資料文件,協會決定舉辦“
最高院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二)條文精析與施工企業應對策略培訓班”?,F將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9年3月初,地點:沈陽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培訓對象
會員單位總經理、法律顧問、法務總監、總工程師、項目管理、市場開發、商務談判、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業務相關的人員等。
三、師資簡介
1.本次培訓班特邀請司法解釋二起草人,原全國人民最高法院法官李琪。
2. 本次培訓班特邀請中建政研特聘專家,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建設工程部主任韓如波律師。
四、培訓內容
1.出臺的背景及制定過程
2.條文解讀及重點五大問題深入解析
3.重點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及相關問題、施工合同履行相關問題、建設工程造價鑒定、實際施工人的相關問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等
4.《解釋》(二)背景下施工合同簽約、履約階段的法律風險防范
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新特點及其發展趨勢
五、培訓費用
1.收費標準:1480元/人(含會務費、資料費、師資費、場地費、餐費),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繳費方式:銀行匯款或轉賬,會議不安排現場收費。
賬戶名稱:中建政研集團有限公司
開 戶 行:華夏銀行北京阜外支行
帳 號:4059 2000 0181 0100 0070 34
六、聯系方式
請參加培訓人員于2月25日前報送回執。
聯系人:王翔13700023911(微信)
傳 真:024-22936989
遼寧省市政行業協會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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